OB欧宝体育党的以来,酒泉市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在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,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,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已转化为可持续的生长动能,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不断增强,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。
如今的美丽酒泉,青山常在,绿水长流,空气常新,充分见证了酒泉环保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,映照出酒泉环保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定决心。
酒泉市委、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,顶格成立市委、市长任“双组长”的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,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文件全部经市委会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印发。主要领导带头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,现场指导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中存在的矛盾困难,推动形成了“市级领导包抓、县(市、区)长抓块、部门领导管线、责任单位抓点、市县各级全员推进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责任机制。
制定出台《酒泉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(试行)》《酒泉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》等政策性文件,颁布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《酒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,正在制定《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》,编制完成《酒泉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》、酒泉市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《酒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(2019-2025年)》《酒泉市“十四五”土壤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等中长期规划方案16个,建立“服务企业法律环保日”制度,引导企业主动加大环保投入,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志愿者活动,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深入人心OB欧宝体育,全社会大生态环保格局进一步巩固。
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“1+6”文件部署,制定实施《酒泉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》《酒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《酒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》等6个配套文件。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制定实施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》《酒泉市污染防治攻坚方案》和《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等31个专项方案,形成了“2+31”方案体系,2022年印发《酒泉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》OB欧宝体育。
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OB欧宝体育,持续加大年度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的考核权重。印发《酒泉市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》,开展人员、机构、编制上划、经费保障等工作,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和监测监察执法垂改任务,强化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职责。印发《关于实施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方案》,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。制定实施《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工作方案》,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8大体系,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持续巩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成效,大力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项目,投资3.4亿元的36个祁连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已全部完工;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涉及的52宗矿业权全部完成恢复治理,投入恢复治理资金820.84万元,全面完成了《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(2012-2020)》工作任务。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,持续推进实施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、“三北”防护林体系建设、重点风沙口综合治理、封滩育林、退耕还林、退牧还草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。
“十三五”以来,酒泉市完成营造林188.53万亩,治理沙化土地484万亩。持续实施“三北”防护林建设工程,积极争取蚂蚁森林项目,开展“我有一片胡”华为公益造林项目。至2021年底,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118.68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到5.55%。市政府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酒泉市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国家验收。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修复治理工程,全面厚植酒泉生态环境底色,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安全保障。
狠抓结构性污染治理,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和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交通运输结构、农业投入结构调整优化相统一,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从根源上解决污染问题。抢抓国家“3060”碳达峰、碳中和新能源发展政策机遇,推动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、发输储用造一体发展,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全面建成,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规模逐步扩大,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稳步推进,敦煌首航节能、兰州大成光热发电项目建成投运,酒泉市成为全国规模最大、技术路线最全的光热示范基地。
酒泉市聚焦绿色发展,积极构建循环农业体系,探索培育全链生态循环发展新模式。扶持壮大种业、蔬菜、草食畜牧三大产业集群,“十三五”以来,累计培育畜牧业品牌4个,绿色畜牧产业链进一步完善。全市有28个农产品入选“甘味”品牌名录,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。持续推动污染减排,“十三五”以来,全市共实施减排项目共190个,四项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。
持续加大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争取力度,建立和充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储备库,“十三五”以来,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项目134个,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项项目资金4.13亿元,有力支撑全市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。
2021年,市级财政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2310万元,全年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86.33%,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90.32分,全市大气、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较2020年分别增长1.63%、2.22%,绝对值分别增加631万元、5198万元。
同时,在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、自动监控中心运行、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,有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。随着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逐年增大,保障了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和环境监管能力提升。